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加强公司党总支对于各基层支部的联系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基层支部动态,确保党总支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发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划分原则
为了便于党总支委员和党支部的深入联系,按照工作部门相近的原则确定党总支委员所要联系的党支部。
第三条 联系方式
参加支部活动、个别访谈,座谈会,查阅支部活动记录。
第四条 工作职责
(一)掌握所联系党支部的基本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二)指导所联系党支部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检查、督促所联系党支部完成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部署的各项任务。
(四)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五)党支部年度考评时,向党总支介绍支部工作基本情况。
第五条 工作要求
(一)联系人应将每一次下基层支部或以其他形式了解到的情况做书面记录,有关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梳理汇总。
(二)联系人应及时向党总支反映在接触检查中了解到的支部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以及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出现的问题,并与总支召开会议共同研究解决。
第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党总支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